编号[2019]018号
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8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铺镇新桥村村民委员会
不动产坐落:汉台区铺镇新桥村委会
不动产单元号:610702 100201 JB00041 W00000000
不动产面积:土地1630.42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机关团体用地
不动产权利类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不动产(宗地)四界:东:J5—J6以西环路道路红线为界。南:J6—J10以围墙内皮为界,邻新兴竹韵汉府用地。西:J10—J11以界址点连线为界,邻村道。北:J11—J5以围墙外皮皮为界,邻新桥村自建房。
注:该宗地用于本村新建失地农民再就业服务中心及培训站项目建设。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北侧晨晖帝景府2楼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35号窗口
联系电话:(0916)2996098
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