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023号
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月21日之前 )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龙江街道黄营村村民委员会
不动产坐落: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黄营村
不动产单元号:610702 009209 JB00003 W0000000
不动产面积:土地10864.00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采矿用地(节能免烧砖生产线项目建设)
不动产权利类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不动产(宗地)四界:东:J6—J8以界址点连线为界、J8—J15以围墙外皮为界,邻本村村民用地。南:J15—J18以围墙外皮为界,邻道路。西:J18—J4以围墙外皮为界,邻道路。北:J4—J6以围墙外皮为界,邻道路。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北侧晨晖帝景府2楼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35号窗口
联系电话:(0916)2996098
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