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027号
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2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张飞荣
不动产坐落:汉王镇光华村
不动产单元号: 610702 106204 JC00001 W00000000
不动产面积:土地:99.81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住宅用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
不动产权利类型:农村宅基地
不动产(宗地)四界:
东:J2-J3以本宗地房屋墙外皮为界,邻空地;
南:J3-J4以本宗地房屋墙外皮为界,邻空地;
西:J4-J1以本宗地房屋墙外皮为界,邻空地;
北:J1-J2以本宗地房屋墙外皮为界,邻空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滨江路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11号窗口
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