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031号
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2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汉中市汉台区徐望镇人民政府
不动产坐落:徐望镇吴营村4组
不动产单元号:610702 107211 JB00001 W00000000
不动产面积:土地:6183.75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住宅用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
不动产权利类型:批准拨用集体建设用地
不动产(宗地)四界:
东:J9-J12以邻宗地围墙外皮为界,J12-J13以邻宗地房屋墙外皮为界, J13-J14以邻宗地围墙外皮为界,
邻吴静住宅。
南:J14-J16以本宗地围墙外皮为界,J16-J17以界址点连线为界,J17-J19以本宗地围墙外皮为界,
J19-J21以界址点连线为界,邻宗汉路。
西:J21-J26以本宗地围墙外皮为界,邻道路;J26-J1以本宗地护坡挡墙外皮为界,邻空地。
北:J1-J9以本宗地护坡挡墙外皮为界,邻空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滨江路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11号窗口
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