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 008号
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 汉中市汉台区汉王镇人民政府
不动产坐落:汉台区汉王镇汉明村、群干村
(原汉王镇水泥厂)
不动产面积:土地15581.55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工业用地
不动产权利类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不动产(宗地)四界:东:J10-J18以界址点连线为界,邻群干村一组、八组集体土地;南:J18-J37以界址点连线为界,邻汉明村七组集体土地;西:J37-J1以界址点连线为界,邻汉明村七组集体土地;北:J1-J10以界址点连线为界,邻汉明村七组集体土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35号窗口,联系电话:(0916)2996098 。
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