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8]004号
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3月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蒙涛
不动产坐落:汉台区中山街街道办事处建国村委会建国社区第十二居民小组米仓路173号附3号自建房
不动产单元号:610702 004200 JC00084 F00010001
不动产面积:土地83平方米;房屋面积317.68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农村宅基地/住宅
不动产权利类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宗地)四界:东:J2—J3以楼房主体外皮为界,邻吴利梅住宅。南:J3—J4以楼房主体外皮为界,邻村道。西:J4--J1以楼房主体外皮为界,邻吴利霞住宅。北:J1—J2以楼房主体外皮为界,邻村道。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中市国土资源局一楼15号窗口
联系电话:(0916)2996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