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8]007号
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4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汉中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坐落:汉台区河东店镇河东店村委会
不动产单元号:610702 102200 GB00029 W00000000
不动产面积:土地376.8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新闻出版用地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不动产(宗地)四界:东:J4-J6以围墙外皮为界,邻汉台区河东店村。南:J6-J7以围墙外皮为界,J7-J8以房屋墙壁外皮为界, J8-J9以房屋滴水为界,J9-J10以汉中市汉台区河东店镇社区居委会房屋滴水为界。西:J10-J1以房屋墙壁外皮为界,邻316国道。北: J1-J4以房屋墙壁外皮为界,邻褒河花果山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中市国土资源局一楼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16)2996098
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