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8] 008号
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4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赵芳娥
不动产坐落:汉台区荔枝路广坪新村276号自建房1至4层
不动产单元号:610702 003011 JC00095 F00010001
不动产面积:土地83.47平方米/房屋418.39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农村宅基地/住宅
不动产权利类型: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宗地)四界:东:J2—J3自房墙外皮为界,邻赵荣昌住宅。南:J3—J4自房墙外皮为界,邻过道。西:J4--J1自房墙外皮为界,邻王建生住宅。北:J1—J2自房墙外皮为界,邻过道。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中市国土资源局一楼15号窗口
联系电话:(0916)2996098
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