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8] 011号
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6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何玉明
不动产坐落:汉台区建国村六组165号自建房1至3层
不动产单元号:610702 004200 JC00086 F00010001
不动产面积:土地97.8平方米/房屋172.91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农村宅基地/住宅
不动产权利类型: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宗地)四界:东:J2—J3以房墙外皮1.2米处为界,邻利民路。南:J3—J4以房墙外皮为界,邻唐秀珍住宅。西:J4--J1以房墙外皮6.85米处为界,邻过道。北:J1—J2以房墙中心为界,邻李五明住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中市国土资源局一楼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916)2996098
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