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8]027号
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王连生 张素英
不动产坐落:汉台区东关街道办事处马家巷居委会(该宗地属中山街道办事处过街楼村九组)
不动产单元号:610702 005010 JC00046 W00000000
不动产面积:土地226.00平方米(其中王连生140平方米、张素英86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农村宅基地
不动产权利类型:宅基地使用权
不动产(宗地)四界:东:J2—J3以房墙外皮为界,邻过道。南:J3—J4以房墙外皮向南1米处为界,邻过道。西:J4--J1以房墙外皮为界,邻王汉杰住宅。北:J1—J2以房墙外皮为界,邻过道。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北侧晨晖帝景府2楼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35号窗口 联系电话:(0916)2996098
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