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011号
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4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权利人:吴静
不动产坐落:汉台区虎桥路以北
不动产单元号:610702 002013 JB00101 F00010001
不动产面积:土地93.37平方米/房屋343.61平方米
不动产用途:农村宅基地/住宅
不动产权利类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宗地)四界:东:J2—J5自房墙外皮为界,邻通道。南:J5—J6自房墙外皮为界,邻虎桥路。西:J6--J1自房墙外皮为界,邻尚小贵住宅。北:J1—J2自房墙外皮为界,邻通道。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北侧晨晖帝景府2楼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35号窗口
联系电话:(0916)2996098
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