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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系统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建立健全我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国家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公安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小组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  长:熊  伟  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  星  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宇  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中心各科室科长、副科长
系统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综合科,夏凯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
        负责定期了解外部支持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其技术人员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快速响应故障事件、业务部门对网络或应用系统故障的申告;执行故障的诊断、排查和恢复操作;定期通过设备监控软件、系统运行报告等工具对网络、主机及应用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尽早发现信息系统的异常状况,排除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隐患。 及时掌握信息系统故障事件的发展动态,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动态;对有关事项做出重大决策;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和调度必要的人、财、物等资源。 
二、预警和预防机制 
1、网络、主机及应用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应加强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建立相应的值班制度。 
2、发生网络、主机或应用系统故障时,应按照“一般故障报科长,严重故障报中心”的原则逐级报告,及时进行故障处理、调查核实、保存相关证据等。 
3、要充分考虑抗毁性与灾难恢复,制定并不断完善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制度化、程序化的处理流程。 
三、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一)网络、主机及应用系统突发事件分类分级的说明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攻击类事件:指因计算机病毒感染、有害程序、非法入侵、拒绝服务攻击、后门攻击、漏洞攻击、网络扫描窃听等导致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或应用瘫痪等情况。 
2.故障类事件:指因软硬件故障、停电、人为误操作等导致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或应用的物理环境、网络环境受到破坏以至于瘫痪等情况。 
3.灾害类事件:指因爆炸、火灾、雷击、地震、台风等外力因素导致物理破坏而导致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造成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或应用瘫痪等情况。 
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将其分为以下三类:
1.一般事件 
        事件发生但未影响到整体业务系统运行,通过网络配置、升级补丁程序、修复程序错误等技术手段可以快速修复的,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 
2.严重事件 
        发生导致中心较大面积业务中断、网络或应用瘫痪的故障,发生比较严重的网络攻击行为,中心网络内部发生不良的信息传输导致业务秩序受到影响的行为,一般事件处理延误造成相关业务中断达到2小时或以上,造成较大面积的业务中断或不良影响。 
3.重大事件 
        特指发生不可预见的灾难性事故,如火灾、水灾和地震等,发生非常严重的网络攻击行为,或者中心网络发生不良信息传输导致被问责的行为,造成中心网络整体瘫痪、系统崩溃、信息丢失或篡改、不良社会影响,无法恢复。 
(二)网络、主机及应用系统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 
1、一般事件由发现者报中心领导带班人员,领导带班人员协调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将相关处理过程向中心领导报告,并填写相关日志。 
2、严重事件由发现者报中心领导带班人员,综合科协调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将相关情况向中心领导报告,填写相关日志。 
3、重大事件由发现者报领导带班人员,领导带班人员报告给中心领导,由中心领导协调指挥,填写相关日志。 
(三)网络、主机及应用系统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 
1、将保障中心整体网络的稳定、安全、快速恢复业务应用系统放在第一位。 
2、出现突发事件时,尽量使用可替代手段保障网络在工作时段的稳定运行,并于非工作时段进行该事件处理。 
3、当局部网络影响到整体网络稳定时,应及时断开局部网络,保障整体网络稳定,于非工作时段进行事件处理。 
4、当个别终端受有害程序影响对整体网络造成异常时,直接对终端进行断网处理,及时协调网络管理人员对服务器故障处理完毕、提供故障分析报告并检测后方可再次接入网络。 
5、对重大安全事件,中心应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证、分析工作。 
6、追究相关责任,依照情节轻重对引起安全事件的人员采取如下惩罚措施:警告、通报批评、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按处分等,触犯国家法律的,按法律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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