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Y47449(10026)003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坐落:汉台区和谐家园113号楼301室,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