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单位)保管不善,将汉中市房权证汉台区字第074811号,地址:汉台区西后城巷12#楼6-11#营业房《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汉中市工业供销公司
2024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