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64号雷桂华;刘彦明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2024]164号
  因本人(单位)保管不善,将汉中市房权证汉台区字第166042、166043号,地址:汉台区朝阳路中段崔家营村2号楼3层202室《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雷桂华

共有人:刘彦明

2024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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