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09030)028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坐落:汉台区地旺熙苑110号楼508室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
2024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