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242号
因保管不善,将[08035]012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坐落:汉台区兴汉路东和雅居商贸楼10层1003室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支行
2024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