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64号朱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编号:[2024]264

因保管不善,将2017汉台区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08844《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坐落于:汉台区中山街街道办事处建国村委会滨江路北侧、米仓路西侧泊岸华庭商住楼11层1103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

2024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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