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陕2018汉台区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1431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坐落于:汉台区汉中路街道办事处上水渡村委会西新街南侧、滨江西路东侧中交·滨江国际5号楼7层0702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