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13号
因保管不善,将020069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坐落:汉台区前进西路北侧普罗旺斯小区4号楼2层202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
2025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