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汉中市房预汉台区字第055926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坐落于:汉台区汉台区东新街南侧、望江路东侧地旺熙苑102号楼8层0805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
2025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