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汉中市房预汉台区字第021835号《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坐落于:汉台区滨江路中青国际社区25号楼15层1501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汉中市汉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汉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025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