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陕2019汉台区不动产权第002803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地址:汉台区西环路东侧花台人大住宅楼1层2单元404号柴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张炳慧
2025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