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6号张彩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 【2025】106号
 
因保管不善,将陕2021汉台区不动产权第003013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地址:汉台区宗营镇新校村8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张彩凤
2025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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