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汉中市秦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他项权证》遗失,土地证号:汉市国用(土)第5707号,坐落于:汉台区龙江镇孤山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汉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汉水信用社
(陕西汉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水支行)
2025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