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号刘玉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2025]111号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承包合同编号为6107020092161号,地址:汉台区龙江办事处西郑营村十一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刘玉珍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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