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115号
因保管不善,将陕2017汉台区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0951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坐落:汉台区七里街道办事处烈火村委会烈火村和谐春天116号楼15层1505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台区管理部
2025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