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229号
因保管不善,将汉中市房权证汉台区字第116060号,地址:汉台区天汉大道西侧万邦时代广场4号楼(商业部分)2层4-2-1号商铺《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陕西通信实业公司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