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陕2019汉台区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2232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坐落于: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付家巷村委会前进东路南侧久麟珍品银座4层0403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
2025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