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307号何海鹏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2025]307号
 
因保管不善,将汉中市房权证汉台区字第063664,地址:汉台区明珠路桂花园小区2号楼4层0411室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何海鹏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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