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陕2017汉台区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1359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坐落于: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青龙观村委会武侯路北侧民乐花苑二期北区6号楼13层1307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分行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