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30号
因保管不善,将陕2021汉台区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1425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坐落:汉台区滨江西路东侧碧桂园阅江府12号楼18层1801室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支行
2026年2月10日